合作辦學包括中外合作辦學和境外辦學。中外合作辦學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國教育機構和外國教育機構,在中國境內合作開展的以中國公民為主要招生對象的教育教學活動。中外合作辦學必須依法取得國家有關部門的行政許可獲得合法辦學資質。境外辦學是指高等學校獨立或者與境外具有法人資格并且為所在國家(地區)政府認可的教育機構及其他社會組織合作,在境外舉辦教育機構或者采用其他形式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實施高等學歷教育、學位教育或非學歷高等教育。高等學校境外辦學應以境外公民為主要招生對象。
請校內對合作辦學感興趣的各部院系所與國際交流與合作處以下工作人員聯系,咨詢最新辦學政策及具體立項、申請、備案流程。
副處長?劉冷馨
聯系電話:58808106
郵件:liulx@b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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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主管 何希
聯系電話:58800016
中外合作辦學基本申請流程(試行)
備注:
境外辦學目前取消行政許可,采用向上級教育管理部門提交材料備案制度。因此本申請流程僅適用于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機構)的申請。通過校級交流開展本科生和研究生聯合培養項目、雙學位項目也不適用本申請流程。